《中国摄影报》创刊于1987年7月2日,原名《摄影报》,1992年正式更名,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管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,是国内唯一全国性摄影专业报纸,也是全球发行量最大的摄影类专业报纸之一,国内外公开发行,国内统一刊号CN11-0081,邮发代号1-126。
作为中国摄影界的权威舆论阵地与核心交流平台,本报以“引领摄影风尚、传播影像文化、服务摄影人群、推动艺术繁荣”为办报宗旨,立足摄影艺术领域,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,兼具艺术性、学术性、实用性与服务性。报纸为对开全彩印刷,每周两期,每期24版,常设要闻、佳作赏析、技术教学、器材评测、影展赛事、理论评论、行业动态等板块,内容覆盖艺术摄影、新闻摄影、商业摄影等全领域,全年展示数千幅国内外优秀摄影作品,彩色版面数量居业界首位。
创刊近四十年来,《中国摄影报》始终坚持正确文艺方向,权威传递行业政策与中国摄协工作部署,深度报道国内外摄影发展动态,系统普及摄影知识与技艺,大力推介优秀摄影人才与作品,策划组织各类影展、赛事、采风与交流活动,见证并推动中国摄影艺术从专业小众走向全民普及的发展历程,是凝聚全国摄影力量、推动摄影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。
报社已构建“报纸+网站+新媒体”全媒体矩阵,依托中国摄协资源优势,形成多平台协同传播格局。作为摄影文化传播的主流媒体,《中国摄影报》始终以弘扬时代精神、传播影像文化为使命,是摄影人获取权威信息、提升专业素养、展示创作成果、交流艺术心得的首选平台,在国内外摄影界具有广泛影响力与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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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(社保、医保、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),必须清晰解读、明确告知,突出政策利好、办理流程、注意事项,避免模糊表述、引发误解。
2.负面政策、问题整改报道必须坚持正面引导、重在解决问题,准确说明问题原因、整改措施、责任主体、完成时限,杜绝渲染负面、放大矛盾、否定整体。
3.上级部署、工作要求、考核指标报道必须准确传达、严格对标,完整引用原文,明确工作目标、任务、标准、时限,不得简化、歪曲、打折扣或搞变通。
4.典型经验、做法推广报道必须符合政策导向、具有普遍借鉴意义,客观介绍背景、做法、成效、启示,避免拔高、夸大、片面化或脱离实际的 “样板戏”。
5.政策执行中的偏差、失误报道必须客观理性、实事求是,准确指出问题、分析原因、提出改进建议,避免全盘否定、上纲上线或恶意炒作。
6.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新闻宣传保密规定,所有稿件必须进行保密审查,严禁泄露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、商业秘密及未公开的敏感信息宝鸡市人民政府。
7.涉密文件、内部资料、会议纪要、领导批示等未公开内容,严禁直接引用、间接透露或变相报道,不得标注 “内部”“机密” 字样,杜绝泄密隐患。
8.涉及国家核心机密、国防军事机密、外交机密、经济机密、科技机密等内容,一律不得报道,严格执行 “涉密不发、发不涉密” 原则,杜绝任何泄密风险。
9.未公开的重大决策、重要数据、人事任免、案件查办、突发事件处置等敏感信息,严禁提前披露、猜测报道或泄露细节,严格按官方统一发布时间刊发。
10地理信息、测绘数据、坐标点位、重要设施位置等涉密地理信息,必须严格审核,不得标注精确坐标、泄露关键位置,杜绝地理信息泄密宝鸡市人民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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